进入八月,小编闲来无事数了数今年剩余的可用假期。不数不知道,一数吓一跳!突然发现,除去调休的日子,今年的法定假期只剩下四天了!上周人社部还发了《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原本以为有惊喜,结果这份标准只是把现行的一些放假政策做了梳理,重新强调了一下。
但是作为专门研究政策的公众号小编,还是要一本正经的跟大家分享一下,这份标准里都有什么重点内容。
0.定义休息休假时间
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1.休息日标准:上5休2,不能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单位可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199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工作5天、休息2天。
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快评与提示
“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并不是这次发布标准时才更新的条文,早在1995年国务院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时,便已写入规定。
但这款条文放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结合企业越来越多组织敏捷和用工灵活的需求,企业可以使用更多灵活决定的权力来安排生产经营。
这里要提示企业,虽然企业因此多了一些灵活决策的权利,但也需要在保障员工基本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调整休息日的决定。
2.法定年节假日标准: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共11天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根据2013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具体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对比2012年版的《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在法定节假日中,春节假期放假时间从【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更新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另外新增了端午假期。企业如有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要注意加班费的计算和发放的问题。
3.年休假标准:职工连续工作1年可享受带薪年假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企业在设计员工休假办法时,要注意区分带薪福利假与带薪年休假的区别。
“带薪年休假”是为员工获得更好的休息而设立的法定标准,具有强制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定年休假未休的,除职工自愿放弃之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带薪福利假”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相关法律文件没有对此做出强制性要求,但赉擘斯建议企业,应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对带薪福利假的时间、使用规则等进行明确。
4.探亲假标准:大多数企业不适用探亲假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可以看到,目前“探亲假”依旧适用1981年的国务院规定,大多数的企业不在其适用范围内;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包含在探亲假期之内。
5.婚丧假标准: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享受1-3天婚丧假
按照1980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上述政策规定仅适用于国营企业。目前,各省市对于婚假均出台有具体的规定,HR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要以各地方的最新规定为准。职工享受丧假的亲属范围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不一样。二者具体的不同可参见:《HR易搞混的劳动法近似词,第三弹!》第四组对比。